诽谤罪无罪辩护成功
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
王律师接到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,为其辩护。自诉人是一名年轻女性,诉讼主张为:1、依法追究被告人诽谤罪的刑事责任。2、赔偿各项损失10万元。
自诉人诉称:她与被告曾是朋友关系,二人分手后,被告在微信和贴吧上大量散布对自诉人不利的言辞,给自诉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
王律师接受被告的委托后,深入细致的对案件进行了调查,综合审查了自诉人提供的证据,并申请法院进行了调查,最终认定自诉人起诉被告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,案件进行了审理后,自诉人撤回了起诉,王律师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成功。